一、宜“小”不宜“大”原則
在設計水體時,多考慮設計小的水體,而不是那種漫無邊際、毫無趣味可言的大水體。大水體往往讓人有種敬而遠之的感覺,而沒有想親近的感覺,因為往往在水體旁邊都會有警示性的牌子:此處水深,禁止游泳,禁止垂釣等語句。大水體一般是靠人工挖出來的,因此大都是“死水”,一旦發生水體污染問題,那將是致命的。而小水體容易營建,這是其中一個方面,更重要的是小水體更易于滿足人們親水的需求,更能調動人們參與的積極性,在后期養護管理中,小水體便于更好的養護,并且在水體發生污染的情況下,小水體更易于治理。
二、宜“曲”不宜“直”原則
所謂宜“曲”不宜“直”原則指的是水體設計成曲的。音樂噴泉公司介紹古典園林營建中很重要的一條是“師法自然”,即在設計中要遵循大自然中的規律,可以看一下大自然中的河流、小溪,它們大都是蜿蜒曲折的,因為這樣的水景更易于形成變幻的效果。尤其是在居住區中更易于設計成仿自然的曲水。然而在現實中,很多人則將水體設計的成筆直的,也許此種做法體現的是一種秩序美、一種征服自然的心理滿足感。
三、宜“下”不宜“上”原則
此處的“下”與“上”是一種相對的關系,宜“下”不宜“上”指的是設計的水景,盡可能與自然中的萬有引力相符合,不要設計太多的大噴泉,因為大噴泉是向上噴的,需要能量來支持它們抵消重力影響的,此過程中就會耗費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。因此在現實中要充分利用重力的作用,用盡可能少的能量來形成盡可能美的景觀。這是需要考驗設計師創新能力的。
四、宜“虛”不宜“實”原則
在水資源缺乏的地區,象征、抽象、虛擬的水景也是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。此處虛的水景是相對于實際水體而言的,它是一種意向形的水景,是用具有地域特征的造園要素如石塊、沙粒、野草等仿照大自然中自然水體的形狀而成的。這樣的水景對于嚴重缺水地區水景的營建具有特殊的意義,同時這樣的水景更易于帶給人更多的思考、更多的體驗。這也許是真實水景所無法比擬的,因為真實的水景往往只能帶給人們一種視覺上的滿足和膚淺的體驗。